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族谱对潘美公记载及续修之态度

江苏潘氏宗亲网 来源:摘自安徽潘氏宗亲网   作者:   阅读:1792016/10/17 0:00:00

潘美作为潘氏和中国历史都有重要影响的历史人物,宋朝当时有实录,元人修国史有传记,族谱由官修为主变为民间私修又是从宋代开始的,从《宋史》志第一百五十六艺文二之“《潘氏家录》一卷(潘美行状、告辞)”上看宋代已有了《潘氏家录》。按常理来说,族谱中关于他的记载应该是真实可信的。

然比较与潘美有关的各《潘氏族谱》,各支系对他的记载各说不一。主要表现在:

父亲之名说法不一。有潘璘、潘震、潘处常、潘国荣、潘克庄、潘寔、潘大震说;

儿子人数及名字记载不同。据不完全统计,诸子的名字记载除惟徳、惟固、惟正、惟清、惟熈、惟吉外,另有35个之多。其中:儿子人数有三子、五子、六子、七子、八子、九子、十子说,且相同的儿子人数又有名字部分相同和全部不同的;

真宗潘皇后记载有差异。有女儿说和孙女即惟熈之女说。

世系不等和一房多源。有季孙之子师厚公之后、献公之后、居仁公之后、荣公之后、怛公之后、连公之后等。世系为季孙第61、62、63、65、69、77、78世等。

潘美是北宋的开国功臣和平岭表、定江南、征太原、镇北门的著名将领。去世后,谥武惠、封郑王、享配太宗庙廷,明朝洪武二十一年(1388)至清顺治十七年(1660)还从祀于历代帝王庙。我们有理由相信,宋代史料中关于潘美的记载。

第一、可以肯定潘美的父亲叫潘璘

宋人杜大珪《名臣碑传琬琰集》收录的太史撰《潘武惠公美传(实録)》(下称《实录》)清楚记载:潘美“父璘,以膂力应募隶兵籍,迁军小校,戍常山,以病免归乡里……惟熈子承规今为合门祗候”。《宋会要辑稿•勋臣封赠•潘美》、元人脱脱所修国史《潘美传》也说其“父璘,以军校戍常山”。

《实录》关于潘璘的记载,对其入伍理由、迁升军小校后戍守的地方、回乡的原因都记载的清清楚楚,是现在所能看到的资料中最翔实的,且其作文时潘美之孙承规还是合门祗候。《宋会要辑稿》职官一一卷也有天圣五年(1027年)“五月十六日,左侍禁、合门祗候潘承规、符惟忠言:‘转迁班行今已五年”也证明了潘承规为合门祗候的事实,推之《实録》当撰写于1022-1027年间。《宋会要辑稿》根据《永乐大典》中收录的宋代官修《宋会要》加以辑录而成。可以推断两书关于潘美之父的记载应该不会有错。

第二、潘美有惟徳、惟固、惟平、惟清、惟熈五子可信

《实录》记载:潘美“子惟徳、惟固、惟平、惟清、惟熈”。但在介绍其诸子官职时第三子“惟平”写的是“惟正”,明显先说之“惟平”是“惟正”之笔误。由此,诸子记载及顺序与《宋史》、南宋王称《东都事略》、南宋章定《名臣氏族言类稿》相同。

关于潘惟正,宋人王铚的《默记》云:世宗的二子“纪王、蕲王”其中一人潘美“收之以为子”,“其后名惟正”,“名夙者,乃其后也”。一些族谱也没有将潘惟正列为潘美子之列。

《默记》是朝野遗闻笔记,其中所说的纪王、蕲王就是熙谨和熙诲。旧《五代史》、《宋史.本纪》、《续资治通鉴长编》都记载纪王熙谨“乾德二年卒”; 相关资料已记载蕲王熙诲改姓换名叫卢璇。旧《五代史》说熙让、熙诲“不知其所终”。据资料熙让的后代北宋末年又移回祖居地山西省临汾市洪洞县柴家垣村。由此,三人都已有了下落。证明潘惟正不是熙谨、熙诲、熙让。

《宋会要辑》载:大中符“八年(1015年)六月,遣内侍蓝继宗定夺潘美家赀产,务令均济。先是美子惟正卒,诏刘承规掌其家财”。这里已清楚记载潘惟正是潘美之子,而非他的养子。

2003年河南省洛阳市孟津县出土的《宋故赠太子左卫率府率潘君及夫人仁寿县太君王氏墓志铭》。墓志铭载:“府群潘承裕,字师锡”,“天圣丁卯 (1027年)七月六日去世,享年四十有三”,“府君叔祖父忠武军节度使同中书门下平章事郑武惠王美”,“府君之考惟吉东染院使浔州剌史”,潘承裕“有子六人,长曰:夙,始仕以才显…..知桂州”。

碑文中的潘夙与《宋史潘夙》上的潘夙“郑王美从孙……复知桂州”相一致,可见二者是同一人,也说明他和潘惟吉不是世宗的纪王熙谨或蕲王熙诲之后。

上述不仅证明了潘惟正是潘美之子的事实,也表明了南宋《东都事略》、《名臣氏族言类稿》和有关族谱的惟吉是潘美之子的说法不可信。

第三、真宗章怀潘皇后是潘美之女无疑

《宋史•真宗章怀潘皇后》载:潘皇后“忠武军节度(潘)美第八女。真宗在韩邸,太宗为聘之,封莒国夫人,端拱二年五月薨。年二十二”。《实录》载:“雍熈二年太宗为真宗娶美次女为夫人,后追谥庄懐皇后。将成礼,召(潘)美还都,数月归屯所。”《宋会要辑稿•后妃》(一之三)也说:“真宗章怀皇后,潘氏忠武节度使同中书门下平章事美之女,雍熈二年闰九月归襄邸。”《实录》、《宋会要》都是当时的史官所修,相信潘皇后是谁之女不可能记错。

潘美子“惟熙娶秦王女”和“惟熙女,即章怀皇后也后”的说法见于《宋史潘美》和一些族谱中。惟熙女是章怀潘皇后之说还见于《东都事略》和《名贤氏族言行类稿》。

查《宋史》,宋初封秦王的有赵德芳、赵廷美。其中赵德芳太平兴国六年(981年)“三月,寝疾薨,年二十三”, 赵廷美雍熙元年(984)“至房州,因忧悸成疾而卒,年三十八”,知二人分别生于958年、947年。

真宗章怀潘皇后去世于端拱二年,当时二十二岁,当生于968年,分别比赵德芳、赵廷美小11岁和22岁。加上正史上惟熙是潘美第五子,明显“惟熙娶秦王女”又“惟熙女即章怀潘皇后”时间上不能成立。

第四、同一个人不可能存在于不同支系和不同世系中

各族谱关于潘美的记载,事迹基本相同,但出现在了不同支系的不同世系,这是不合情理的。

潘氏历史上称为潘氏起源始祖的季孙只有西周毕公高之子一人,去世后谥武惠、封郑王的功臣名将只有宋初的潘美一人。一个季孙一个潘美,潘美怎么可能会有多位支系先祖又处在不同的世系中呢?

另外,虽然从总体看,自季孙之子到潘美,其世系在60~77世之间、代距为25~32年左右都没有多大问题。但分段考察其上下两代之间的代距,有的几代在50年以上,有的则在20年之内,这是不符合历史客观实际的。

南宋文天祥曾经说过族谱“求其凿凿精实,百无二三” 。清代史学家钱大昕也说:“宋元以后,私家之谱,不登于朝,于是支离傅会,纷纭踳驳,私造官阶,倒置年代,遥遥华胄,徒为有识者喷饭之助矣。”

通过分析、考察,不能不说族谱关于潘美的记载存在有失真和失实。

失真和失实原因是多方面的。但归根到底不外乎两大原因:一是主观原因,二是客观原因。

唐代之前家谱具有“别选举,定婚姻,明贵贱”的社会政治功能,选官、婚姻、人际交往都要看门第,家谱成了世族间婚姻和仕宦的主要依据。郑樵《通志·氏族略》就说:“自隋唐而上,官有簿状,家有谱系。官之选举必由于簿状,家之婚姻必由于谱系”。宋代之后,族谱的这一功能虽谈化,但在过去的这一背景影响下,有的后为显示自己家族的身份,主观上有意或无意将本历史上的同姓名人或本姓名人编在了自己的家谱之中。

自宋代官方修谱的传统禁例被打破民间编撰家谱风气盛行之后,由于交通不便、信息不通、经济文化落后、宗族往来少,仅凭记忆或传说修撰完成,客观上导致族谱出现了错误。

面对族谱的失实和失真,我们既不能因为族谱存在有错误而全盘否定,但也不能因为族谱是先人所修而盲目全信。因此,我们在续修族谱中,要勇于正视其问题之所在,敢于承认族谱上存在问题的客观性。

作为一家一族之史,续修族谱,传承旧谱是其中至关重要的一环。传承旧族决不应该是对旧谱的照抄照录。要本着对祖宗、对子孙负责的态度,对旧谱涉及到的史实特别是宋代之前的人物和世系,花大力气去查找和收集包括古碑、正史、传记、族谱、传说等资料,对收集到的资料进行细心甄别、认真推敲、去伪存真,并将经过分析考证后的线索与旧谱的记载相对照,努力查找和发现旧谱中存在的问题和出现问题的原因,尽可能地使其符合于历史真实。

鉴于族谱作为一种人文文化和精神遗产一旦修订不能随意改动的实际,为保持旧谱原貌,续修族谱中,对旧谱发现的问题和错误,可以采取在保留旧谱文字的前提下,加上按语或写出专文,凭据手中的可信资料,阐明自己的观点,指出其错误或可疑之所在,不让疑惑或错误继续流传下去,避免错误继续以讹传讹,使续修之谱成为可信之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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