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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氏起源考实(修改版)

江苏潘氏宗亲网 来源:原创   作者:贵州 潘德富   阅读:1442017/7/28 0:00:00

关于潘氏起源,唐代的《元和姓纂》上有姬姓潘氏说、芈姓潘氏说,宋代后又增加姚(舜)姓潘氏说、炎帝姜姓潘氏说、殷契潘氏说。
  上述五说中,按起源地分有古楚国说、北京延庆(潘都)----陕西兴平(潘子国)说、河北南涿鹿县古潘县说、河北南怀来县古潘邑说、陕西咸阳---西安说、河南荥阳姬姓说、河南固始古潘国 说。其中:陕西兴平有姚姓潘氏和姬姓潘氏;怀来县有殷契潘氏和姬姓潘氏;固始有芈姓潘氏和姬姓潘氏;姬姓潘氏有陕西兴平北、陕西咸阳---西安、河南荥阳、河南固始、怀来古。
  综合各潘氏起源说,其始祖及其起源地关系如下图:
     

 

同为潘姓有五个始祖,同一始祖又有多个起源地,明显存在有不真实和不可相信的成分。

为探讨潘氏起源说中的真伪,笔者特将见到的有代表性、或最早、或不同表述方式的相关文献资料堆积成本文,期以引起相关专家学者和族人对潘氏起源问题的关注

中华五千年文明,史料书籍浩如烟海,自己所能见到的仅是沧海一粟,加之水平原因,文中差错谬误难免,敬请相关专家学者和族人予斧正。

一、关于芈姓潘氏说

(一)主要记载

唐代林宝撰《元和姓纂•二十六桓》在肯定了潘氏为姬姓毕公高之后,又:“(潘)岳《家谱》云:‘潘氏,楚公族芈姓之后。’”。

南宋史学家郑樵《通志•氏族略》:潘氏,芈姓,楚之公族,以字为姓,潘崇之先,未详其始。或言毕公高之季孙采食于潘,谬也。潘岳家风诗自可见。晋亦有潘父,恐自楚往也”。

现诸多姓氏书称:“古潘国,在今固始县地”,“楚国吞并潘国后,将其作为一邑,潘邑子孙遂以邑为姓”。“楚成王时,太子商臣的老师潘崇(姓芈,字潘)的后代以先人的字为氏,改姓为潘”。

(二)解读与分析

芈姓潘氏说是唐代之前两个潘氏起源说中之一,足见此说由来以久。但对照史料却是疑点多多。

1、潘崇并不是潘氏最早记载的历史人物

《史记•晋世家》载:昭侯“七年,晋大臣潘父弒其君昭侯而迎曲沃桓叔”。

 潘崇最早的记载见于《史记•楚世家》。其载为:成王四十六年楚穆王“告其傅潘崇……穆王立,以其太子宫予潘崇,使为太师,掌国事。”

昭侯七年是公元前739年,成王四十六年是公元前626年。既然潘崇之前百余年已有了潘父,潘崇不可能是潘氏的始祖。

另外,郑樵《通志•氏族略》中,潘氏“潘崇之先,未详其始”,说明作者对潘氏起于什么时间和以谁的字为氏都不清楚,他的潘崇为始祖自然只是猜测。

2、唐代碑文明确记载潘崇是姬姓毕公之后

2001年河南洛阳伊川出土了706年时的《大唐故房州刺史潘府君(翔)墓志铭并序》碑,碑文记载“昔我本系,始自文王之少子毕公,则有司徒匡周,大夫霸楚”。

1929年洛阳出土的洛阳县清风里贞观十四年即公元(640年)潘孝长及夫人墓碑,碑文说:潘孝长的先人“司徒佐周,大夫仕楚”。

两碑均早于元和七年(812年) 成书的《元和姓纂•二十六桓》。清代王相《百家姓考略》说:潘氏“周毕公高支子食采于潘,以邑为氏。楚有潘崇,吴有潘璋。”

上述告诉我们:潘崇不是潘氏始祖,而是姬姓毕公之后。

3、潘乾是“潘崇之末绪”不等于潘崇就是潘氏始祖

《潘乾校官碑》铭文的潘乾“盖楚太傅潘崇之末绪”,这是许多学者用于证明潘崇是潘氏始祖的证据。

“末”的解释有树梢之意。“末绪”基本解释为“谓前人遗留的功业”。潘乾“盖楚太傅潘崇之末绪”意思当为潘乾是潘崇的后裔,继承了潘崇遗留的功业。

《全宋文•唐政事堂记》有“因李华之末绪而献文日”。这里的“李华之末绪”,不会有人说李华是李氏的始祖。现在不少地方的《潘氏族谱》记载其始祖是潘美,相信没有人会说潘氏起源于潘美。

因此,潘乾“潘崇之末绪”不等于说潘崇是潘氏始祖。

4、《潜夫论》的楚公族(或芈姓)中没有潘氏

《潜夫论•志氏姓》载:芈姓之裔熊严,成王封之於楚,是谓粥熊,又号粥子……公族有楚季氏、列宗氏、斗强氏、良臣氏等“皆芈姓也。”其中没有潘氏。

5、并非所有楚国人都是芈姓

据资料,湖北天星观1号墓出土的简文中有“祷番先”、“祷卓公”、“祷惠公”,湖北十里铺镇包山二号楚墓出土的竹简中有“祷楚先老僮、祝融、鬻酓(熊)”,湖北江陵望山一号墓简文记载有墓主悼“楚先”老童、祝融、鬻熊”。

“祷番先”、“祷卓公”、“祷惠公”和“祷楚先老僮、祝融、鬻酓(熊)”看出,非所有楚国人都是芈姓之后。因此以潘崇楚国人断定其为芈姓之后是臆断。

6、楚国灭固始的古潘国“潘邑子孙遂以邑为姓”或潘崇后代以潘国其字为氏都不符史实

《括地志》说:“光州固始县,春秋时蓼国。”《嘉靖固始县志•沿革志》载:固始县“春秋为蓼、蒋、黄三国地”。乾隆《固始县志》载:“固始县本名寝,后汉光武帝更今名,其地于周初为蓼国”。康熙《固始县志》载:“固,古蓼国也”。《元和郡县图志》说:“光州固始县,东汉封蓼侯之地,春秋时蓼国,楚并之,今县是也。”

《史记•楚世家》清楚记载:“穆王立,以其太子宫予潘崇,使为太师,掌国事。穆王三年,灭江。四年,灭六、蓼。”

既然固始没有古潘国的记载,楚国灭固始之蓼国之前已有了楚太师潘崇,在潘崇之前又还有了潘父,因此,楚国灭固始的古潘国“潘邑子孙遂以邑为姓”和潘崇后代以潘国其字为氏都不符史实。

二、姚(舜)姓潘氏说

(一)主要出处及记载

明朝陈士元《姓觿•十四寒》:“《国名记》云古潘国,舜裔,文王诛潘正是也。”

现在学者以此为依据,演变出了舜建潘都(今北京市延庆县东北),后迁今陕西兴平北建立潘子国,周文王所灭潘子国,其子孙以国为潘姓。也有说文王封其孙季伯于潘子国,后迁今河南固始县建潘国,春秋时灭于楚为潘邑,子孙以邑而为潘氏。”

(二)分析与解读

1、《姓觿》的“《国名记》云古潘国,舜裔,文王诛潘正是也”是误读原文

查《路史•后纪十一》,其原文为:“舜庶子七人皆厘降于齐人……潘、饶、番、傅、邹、息、有、何、母、辕、余姚、上虞、濮阳、余虞、西虞、无锡、巴陵、衡山、长沙,皆其裔也。”

文中虽有“潘”、“番”皆舜“其裔”,但 “潘”、“番”与“无锡、巴陵、衡山、长沙”等地名并列,说明这里的“潘”指的是地域而不是姓氏。本卷罗列的几十个姓氏中没有潘氏也证明了这一点。

查《路史•国名纪丁•有虞氏后》,其原文有:“潘:故县属上谷。《左传》获潘子者,本北燕州。贞观改曰妫州,今妫之怀戎,亦曰妫虚。” 又:“长沙:今岳之沂江,潭之益阳,梁之重华县有重华城,一号虞帝城,记为帝都。非”。《路史•国名纪戊•周氏后》又说:“潘:《魏土地记》云:‘下洛城西南四十〔里〕潘城是’”也。

这里的“虞氏后”和“周氏后”之“潘”,虽也让人有都指潘氏的感觉,但从潘“故县属上谷”贞观“改曰妫州”和“长沙:今岳之沂江……梁之重华县有重华城”看,文中的“潘”也同长沙一样指的是地域并不是指姓氏。

因此,把地名(或地域)的“潘”认定为潘氏不合原意。

2、传说中的舜都之地潘城在今河北涿鹿县境内

郦道元(约470—527)《水经注•漯水》:“漯水又东,迳潘县故城北,东合协阳关水……又北迳潘县故城,左会潘泉故渎。渎旧上承潘泉于潘城中,或云,舜所都也。”

关于潘县与潘城的地理位置:

东汉班固《汉书•地理志》:“上谷郡,秦置。莽曰朔调。属幽州”。其中有沮阳、潘、居庸、夷舆、涿鹿、且居、茹、下落等“县十五”。张烈主编《汉书注释》(第二册)注:上谷郡潘县“治所在今河北省涿鹿县西南”。居庸“治所在今北京市延庆县”, 夷舆“治所在今北京市延庆县东北”,且居“治所在今河北省怀来县西”,下落“治所在今河北省涿鹿县”。

范晔《后汉书•郡国志第二十三》:“潘永元十一年(按:99年)复”。当时有八城:沮阳、潘、宁、广宁、居庸、雊瞀、涿鹿、下落。

《晋书》卷十四志第四;广宁郡故属上谷,太康中置郡,都尉居。统县三……下洛、潘、涿鹿。

《旧唐书》卷三十九志第十九:怀戎 ,后汉潘县,属上谷郡。北齐改为怀戎。妫水经其中,州所治也。

新《涿鹿县志》载:“现潘县古城西城墙100米,断垣残壁,依稀可见。

《太平寰宇记•延庆右卫》引皇甫谧的话:“舜都蒲阪,或以为潘……北魏也亦潘县,属广宁郡,太和十六年,祭舜于广宁,以舜都潘也。后周始改怀戎县”。

上述说明:潘城也就是舜的都城之地在今涿鹿县内在今延庆县境内。

3、舜都之地的潘城在今延庆县东北是对涿鹿县潘城相关记载误读的结果

《括地志•妫州•怀戎》:“妫州有妫水,源出城中”, 又潘“今妫州城是也”;《太平寰宇记•怀戎•历山》:“潘城西北三十里有历山”;《晋太康地里志》上有“涿鹿城东一里有阪泉”,《史记•五帝本纪第一》:轩辕“与炎帝战於阪泉之野”。

上述怀戎潘城相关的妫水、西北三十里有历山、轩辕与炎帝交战“阪泉”, 在今延庆都也能一一找到对应:

延庆今河名妫水河;光绪五年《延庆州志•山川》“历山在延庆州西北三十里”;《延庆州志•山川》:阪山“在延庆州城北十五里。相传轩辕与炎帝战于此”。这为潘都在延庆提供了依据。其实:

1)延庆的妫水北魏时期称清夷水。

郦道元(约470—527)《水经注•漯水》:漯水“北迳潘县故城,左会潘泉故渎。渎旧上承潘泉于潘城中,或云,舜所都也”,漯水“又东南,左会清夷水……清夷水又西北,迳阴莫亭,在居庸县南十里。清夷水又西会牧牛山水”。

《旧唐书地理二》:妫州 “贞观八年(公元634年),改名妫州,取妫水为名。长安二年(按:702年),移治旧清夷军城”。“怀戎后汉潘县,属上谷郡。北齐改为怀戎。妫水经其中,州所治也。”

《明史•地理志》:“隆庆元年改曰延庆州……东北有妫川,俗名清水河,下流注于桑乾河。”

光绪年间席之瓒纂《怀来县志•山川》“妫水”一条所引《通志》“本古清夷水,今讹为妫河也”。

明显今延庆县内的妫水河在北魏时期称清夷水。

2)以延庆历山定位舜都之地古潘城位置明显不妥

北魏郦道元《水经注•漯水》:下洛城“西南四十里有潘城。城西北三里有历山”;《后魏舆地图风土记》也有“下洛城潘城西北三里有历山”。北宋李昉等的《太平御览》和南宋罗泌《路史•余论七》也有相同说法。

明显宋人乐史撰《太平寰宇记•怀戎•历山》所引《后魏舆地图风土记》的“潘城西北三十里有历山”的“潘城西北三十里”是“潘城西北三里”之误。自然以其误读的“潘城西北三十里”历山对应“历山在延庆州西北三十里”得出的舜都(潘城)也在延庆的推断只能是错误的。

也有文章说:“《太平环宇记》卷七十一妫州怀柔县:‘历山……潘城西北三十里有历山’”。并以怀柔县为参照点,认定延庆之东北有古潘城。

查《太平环宇记》中原文为妫州“怀戎县”而不是“怀柔县”。自然以怀柔县的西北三十里去定位潘城位置也是错误的。

3)唐之前古文献记载轩辕与炎帝之战在涿鹿县阪泉而不是延庆的阪山

《史记•五帝本纪第一》:轩辕“以与炎帝战於阪泉之野”。

《大戴礼•五帝德》:黄帝“与赤帝(炎帝)战于阪泉之野。”

《晋太康地里志》:“涿鹿城东一里有阪泉﹐上有黄帝祠”。

《括地志•妫州•怀戎县》:阪泉﹐今名黄帝泉﹐在妫州怀戎县东(南)五十六里。

上述说明唐代之前诸书中,轩辕与炎帝之战的地点阪泉,其地在今涿鹿县之东南。明显《大明一统志•隆庆州》和清代《延庆州志•山川》的轩辕与炎帝交战在延庆“阪山”的说法只是猜测。

4)以新妫州当作旧妫州去确定舜都之潘城位置只能是错误结果

有学者说:“古怀戎即今怀来县(其旧城已没入官厅水库)”,“唐《括地志》云:‘阪泉今名黄帝泉,妫州怀戊县东五十六里’……按旧城计,正是延庆上下阪泉一带”。

其实, 妫州有旧妫州和新妫州。《旧唐书地理二》已清楚记载,妫州在长安二年(702年) “移治旧清夷军城”,也就是今怀来县(其旧城)内。

《括地志》成书于唐贞观十六年(642年),比妫州州治东移早60年。可以肯定,《括地志》所说潘城、妫水、歴山、阪泉等的参照点妫州城是东移前的旧妫州,而不是成书60年后东移到了清夷军城的新妫州城。

新、旧妫州城相距100多里。以东移了的新妫州州治(古怀来城)为坐标,以《括地志》上旧妫州的记载为参数定位炎黄之战的阪泉位置,这明显是错误的。况且以新妫州城为坐标,《括地志》上“东五十六里”的阪泉也不在今延庆境内。

如此,尽管古潘县的区域有可能包括了今怀来县的部分,但毫无疑问,以定位错误的阪泉得出来的舜都其地的潘城在今延庆县的结果也只能是错误的。

4、舜建立潘都的提法值得商榷

第一、生于东汉的皇甫谧著有《帝王世纪》,该书早已失传。现在我们看到的是根据唐代《尚书正义》、《周易正义》等书编辑整理而成,其中有“舜所都,或言蒲阪,或言平阳,或言潘”的说法。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北魏郦道元在《水经注》第四卷对在“河水“过蒲坂县西”一条中注的为“皇甫谧日:舜所都也,或言蒲坂,或言平阳及瀵者也”。

《说文解字全注》中有“瀵源皆潜相通。按地理志上谷郡潘县。师古普半反。全氏祖望据水经注河水过蒲阪下、引帝王世纪曰:‘舜都蒲阪,或言都平阳及瀵。’正前志潘当作瀵”。

比较可以推断,《帝王世纪》原文为“舜所都…….或言平阳及瀵者也”,由于郦道元的《水经注•漯水》里有漯水“北迳潘县故城……或云,舜所都”,又这个“舜所都”之地汉代设为潘县,后人在编辑整理《帝王世纪》时就将“瀵”变为了“潘”。

第二、《正义》引《括地志》说:“平阳,今晋州城是也。潘,今妫州城是也。蒲阪,今蒲州南二里河东县界蒲阪故城是也。”表明所谓“舜所都”蒲阪、平阳、瀵(潘),说的是舜的都城在蒲阪、平阳、潘城(县),而不是说舜的都城名叫蒲阪、平阳、瀵(潘)城。

5、延庆古潘都迁陕西兴平北建古潘子国没有可信度

延庆有古潘都和陕西兴平北之有潘子国都不见有史料记载。

据相关资料,夏都邑有阳城、晋阳、斟鄩、商丘、斟灌、原、老丘、西河、洛阳九地。殷人都邑蕃(作亳)、砥、商丘、相、有(易)、嚣、邢、庇、奄、殷。

夏、殷的都邑在迁移后并不相同。假定舜帝在延庆确有古潘都,数百年的时间其后裔由东向西迁移千多公里,“整个部落迁至今陕西兴平北”再建与“潘”相关的“潘子国”,这会是真的吗?

6、文王诛潘正纯属虚构

不少姓氏专著或文章谈及舜姓潘氏时称:潘子国“被周文王所灭,其国民之子孙以国为氏,周文王杀的潘正此国人”。

其实,周文王杀潘正的故事纯属虚构:

《荀子•宥坐第二十八》:“孔子为鲁摄相朝七日诛少正卯……周文王诛潘止”。

《说苑指武篇》:孔子是鲁司寇“七日而诛少正卯……太公诛潘址”。

《孔子家语始诛第二》:孔子为鲁司寇又摄行相事“诛大夫少正卯……文王诛潘正”。

早期的《左传》、《国语》、《论语》、《孟子》等书并没有“文王诛潘正”记载,三书中,杀潘者分别为文王、太公;被杀者又分别为潘止、潘址、潘正。其故事为演绎形成的痕迹非常明显。因而没有史料可证的“文王诛潘正”没有可信度。况且孔子“诛少正卯”的事故自宋代以来多有争议。

查史料,周文王是在帝辛三十一年“治兵于毕,得吕尚以为师”,四十一年春去世。假定陕西兴平北确有被文王所灭的潘子国且其后国民也以潘为姓,周文王“得吕尚(太公)以为师”仅十年就去世了,周文王会有以潘国为姓的潘国后裔潘正可杀吗?

三、炎帝姜姓潘氏说

(一)主要记载

据文章介绍,宋朝刘彝(1017-1086年)撰有《题潘氏世谱》,其中说:“潘氏之先姜姓,燕昭王时, 子孙居上谷潘县, 遂姓潘氏。其地即今之北燕州,五代之妫州是也。汉末, 有出居荥阳之中牟者曰瑾, 为安平太守。今谱断自兹始。又推太守所自出之祖曰乾者, 而以之为第一世祖”。

有学者称:炎帝后裔有俟汾。俟汾之后名兢,仕燕襄公为大夫。燕昭王时,子孙居上谷潘县,遂姓潘氏。

(二)解读与分析

1、史料文献上俟汾后裔中不见有潘氏

《潜夫论》:高氏、襄氏、隰氏、士强氏、东郭氏、雍门氏、子雅氏、子尾氏、子襄氏、子渊氏、子干氏、公旗氏、翰公氏、贺氏、卢氏,皆姜姓也。

《路史》卷十三载:“姜之派又有列氏、厉氏……莫贺弗氏、李氏。”其中无有潘姓。

现在的相关姓氏专著书中,由姜姓产生的姓氏有:农、丙……东郭等63姓。其中没有潘氏。

有学者依据《姓氏辞典》、《百家姓辞典》、《中国古今姓氏辞典》、《中华姓氏大辞典》等整理出了《炎帝后裔姓氏一览》表,其中炎帝后裔姓氏142姓氏也没有潘氏。

2、燕昭王时“兢”的子孙居潘县遂为潘氏不可信

史料上,公元前739年晋国有潘父,公元前626年后楚国有潘崇、潘尪、潘党,战国未齐国有潘满加。西晋潘京的先人东汉刘秀(公元前6年-公元57年)时由羲陵(治在今湖南溆浦)迁移到武陵汉寿(今湖南汉寿),说明潘京的先人早已迁居湖南溆浦。

这告诉我们,从西周未春秋初到战国未,潘姓由陕西向西向东、向南迁移,西汉初,已发展到了山东、湖南境内。

潘县“汉高祖元年(公元前206年)置县”,燕昭王是公元前335年~前279年人。姜姓之后“兢”的子孙因居上谷潘县燕昭王时“遂姓潘氏”还可信吗?

3、唐代前的碑文表明潘乾、潘瑾是楚国潘崇之后

《潘乾校官碑》铭文有潘乾“盖楚太傅潘崇之末绪也”。《吏部常选广宗郡潘智昭墓志铭》铭文:“远国流芳,楚大夫汪之绪也,洎乎晋业,黄门侍郎岳之允矣”。两碑已清楚记载,潘乾、潘瑾是楚国潘崇之后,也就是说潘乾、潘瑾、潘岳的先人生活于楚国。

由此,《题潘氏世谱》的燕昭王时“子孙居上谷潘县,遂姓潘氏”和潘乾、潘瑾为燕国“兢”之后裔之说都不能成立。

四、契族潘氏说

(一)殷契族潘氏说之出处

《汤姓源流•江西卷》:潘姓为殷族始祖汤契后裔,《世本•居篇》日:“契居番。”其后裔则以祖先封邑为氏,为番氏;临水而居者则曰“潘”氏。《括地志》曰:潘“今妫州城也。”今河北怀来县为古之潘邑,汤契故封也。汤契后裔番氏在夏代时迁至河北定县番吾乡……商殷时期.番氏迁徙至河南固始县番邑,周武王灭商殷后,潘侯南逃于楚,邑于番阳湖,因汉时番与鄱是同义字,因此又称“鄱阳湖”(江西)。

潘候南迁后,周武王将潘侯空出河北怀来县潘邑改封于姬姓毕公高之子季孙。《百家姓考略》证曰:“周毕公高支子食采于潘”。因此在周初南北出了两支潘氏……

(二)殷契族潘氏说解读

1、史料上契之后无潘氏

《史记•殷本纪》论云:“契为子姓,其后分封,以国为姓,有殷氏、来氏、宋氏、空桐氏、稚氏、北殷氏、目夷氏。”《索隐》按:子姓无稚氏为“髦氏,又有时氏﹑萧氏﹑黎氏”。

据资料:殷民六族有“条氏、徐氏、萧氏.索氏、长勺氏、尾勺氏”;殷民七族有“陶氏,施氏、繁氏、绮氏、樊氏、饥氏,终葵氏”。

上述说明,殷契族中均无潘氏。

2、将《括地志》的“潘”定位在 “今河北怀来县”不符史实

《旧唐书》卷三十九志第十九:妫州“隋涿郡之怀戎县。武德七年,讨平高开道,置北燕州……贞观八年,改名妫州,取妫水为名。长安二年,移治旧清夷军城”。“怀戎 后汉潘县,属上谷郡。北齐改为怀戎。妫水经其中,州所治也”。

可知,妫州古城有两个,一个是贞观八年(公元634年)由北燕州改名妫州(即旧妫州),其治所在怀戎县(今现涿鹿县);另一个是长安二年(702年)旧妫州移治旧清夷军城(其治所在今怀来县内),时称新妫州。

 

 

《括地志•妫州•怀戎县》:“潘:今妫州城是也。”

《括地志》成书于唐贞观十六年(642年),时妫州州治在现涿鹿县,自然潘城(或潘邑)也在现涿鹿县。

《大清一统志》:“潘县故城在今保安州西南,旧志以为即今怀来县者,误”

明显将《括地志》的“潘城”或曰“潘邑”定位在“今河北怀来县”是错误的。

3、周武王灭商“潘侯南逃于楚,邑于番阳湖”明显有牵强附会之嫌

周武王灭商时是否有潘侯其人无考。

鄱阳  东汉许慎《说文解字》:鄱阳,豫章县。《读史方舆纪要》卷八十三:鄱阳湖“自隋以前,概谓之彭蠡。炀帝(569年-618年)时,以鄱阳山所接,兼有鄱阳之称”。既鄱阳蠡隋朝前称彭蠡,炀帝时才兼有鄱阳之名。明显鄱阳与潘姓没有关系。

潘县  曲辰著《轩辕黄帝史迹之谜》:潘县之名得自其治所潘城,潘城之名得之于城中潘泉,潘泉之名系按泉水盘旋外溢之貌而得。

这表明潘县得名与潘氏、番氏、蕃氏都没有直接因果关系。。

潘候 《吴越春秋•勾践伐吴外传》上有“故前潮水潘侯者,伍子胥也”,刘玉才《吴越春秋选译》中注“潘候:旋转的水流。潘:通‘蟠’。”这里的“潘候”和“潘”与潘氏也没有直接关系。

4、周武王将潘侯空出的“怀来县潘邑改封于姬姓毕公高之子季孙”不存在可能

《史记》载,周武王灭商以后,封宗室召公于燕。《汉书•燕王旦传》“燕国虽小,成周之建国也”。从相关资料和1974年北京房山出土的西周铜器的铭文看,北京及河北中、北部一带包括今怀来县当属燕国地。

史料文献记载,毕公高封于毕国,毕国在现长安---咸阳一带或附近。《史记•魏世家》又说:到毕万之前,毕公高“其后绝封,为庶人”,说明毕公高的子孙(包括季孙在内)不存在有受封于河北潘城的事,因而“周初南北出了两支潘氏”也就不能成立。

事实表明,殷契族潘氏说没有可信度。

五、姬姓潘氏说

(一)、文王封高于毕即有毕氏

《史记•魏世家》:毕公高与周同姓……高封于毕,于是为毕姓。

《尚书•顾命》:成王将崩,命召公、毕公率诸侯相康王,作《顾命》。

《史簋》铭文:“乙亥,王赏毕公,乃易史 贝十朋。”

《献簋》铭文:“隹九月既望庚寅……乍朕文考光父乙。十枼不 献身才毕公家,受天子休。”

上述说明,周文王封毕公高于毕国,且当时已就有了毕氏。

(二)、毕公高之子季孙食采于潘有潘氏

《潜夫论•五德志》:“姬之别封众多:管、蔡……方、昂、息、潘……皆姬姓也。”

《覆宋本重修广韵 一》:“周文王毕公之子季孙食采于潘因氏焉。”

《广韵•桓》:“潘,姓。周文王子毕公之于季孙,食采于潘,因氏。”

《元和姓纂•卷四•桓韵》卷四:潘“周文王子毕公高之后,子伯季,食采于潘,因氏焉 ”。

《姓源》:毕公高之子食采于潘,因氏。

唐代潘翔墓志铭:“昔我本系,始自文王之少子毕公”。

《汉大鄞都永济县太平乡洪道里潘公(庸)墓铭并序》:潘庸“周文王之胤也。”

《潘君(择师)莫志铭墓》:“潘,姬姓之别,周文王子毕公高之后,食采于潘,遂以为氏”。

《中国文化大博览(中)》:周文王第十五子毕公高之子,为周武王封于潘地,今陕西长安、咸阳以北之地以国为姓。

(三)、季孙最早食采地应当在毕国

毕公高封地在毕国(今陕西)已有史料文献记载没有异议。“季孙食采于潘,因以为氏焉”也见于相关史料和诸多潘氏家谱上。季孙采食地除契族潘氏说的河北怀来县之古潘邑外,从现在资料和文章看还有:陕西古毕国说(陕西兴平北、陕西咸阳---西安)、河南荥阳说、河南固始说。

1、季孙最初食采之地应在毕国境内

《春秋左传•隐公八年》:“天子建德,因生以赐姓,胙之土而命之氏。诸侯以字为谥,因以为族。官有世功,则有官族。邑亦如之。”《礼记》的《大传》和《丧服小记》都记载:别子为祖,继别为宗,继祢者为小宗。

查资料,西周的分封制等级为:周王(天子)---诸侯---卿、大夫---士。周王(天子)承传嫡长子继承王位,其余庶子封诸侯;继周王位者为大宗,诸侯为小宗。诸侯亦以嫡长子继位为大宗,众庶子封卿、大夫(其封地称为“采邑”)为小宗。卿、大夫也以嫡长子继位为大宗,将自己分得的地(采邑)再分割给其嫡长子以外的庶子(称作禄田),庶子为小宗。诸侯、卿(或大夫)、士分别在自己的封地内建立宗庙和相应的政权机构,并以诸侯国、或采邑、或禄田的地名作为自己的“氏”号。《礼记•郊特牲》的“诸侯不敢祖天子,大夫不敢祖诸侯”也证明了这一点。

《元和姓纂》、《广韵》等均说毕公高子季孙“食采于潘,因氏焉 ”。《中国名物大典(下)》中说“食采:古诸侯分封给卿、大夫世禄的地邑。其地之租入,即为受封者之俸禄。收其赋产以食,故称食邑。采,官也:因官食地,故称采地。”

《史记•魏世家》: “魏之先,毕公高之后也。毕公高与周同姓。武王之伐纣,而高封於毕,於是为毕姓。其后绝封,为庶人。”

季孙作为毕公高之子,既然毕公高之后绝封了,无疑也包括了季孙及其后裔。有理由相信,季孙的食采之地只能在毕国内。

虽然季孙食采之地无其他史料相佐证,故而季孙的采食之地确切位置现尚不能确定,但从当时的宗法制度看,其地在毕国之境内是无疑的。

至于为什么现在在陕西没有发现潘氏的古文物,恐怕于毕公之后断了封赐、子孙散居各地、毕国建立四百年之后被西戎所灭有关。

2、荥阳当是潘氏的发祥地

①西周时荥阳小邦中无潘国

据资料,西周初期荥阳、郑州一带为管、郐国、东虢国、郑国之地。西周荥阳小邦国有邳国、羲国、虎方古国、京国、来国、冯国、东虢、曼国。

查荥阳,公元前221年,秦始皇统一全国建立秦朝后,在荥阳设置三川郡,辖荥阳、巩、京等县;西汉时改三川郡为河南郡,辖荥阳、成皋(今荥阳汜水镇)、故市(今郑州西北)、密县、中牟、新郑、苑陵等县。西晋泰始元年(265年),改河南郡为荥阳郡,郡治仍在荥阳。

如此,诸多《潘氏族谱》的季孙“封为荥阳侯,号荥阳郡,以食邑为姓”难以成立。

②毕公受命“保厘东郊”时季孙应当已先采食于毕国

《左传•僖公二十四年》:毕、原、邦、郇,文之昭也。

查资料可知:周文王受命之年“七年而崩”;周武王元年为周文王十一年;按陈文新主编《中国文学编年史•周秦卷》,周武王元年(周文王十一年)为“公元前1046年”,周康王十二年是“公元前1009年”;毕公在康王继位的第12年受命“以成周之众”去“保厘东郊”。由此周文王去世到康王12年相距40年。

可以推断,历文、武、成、康四朝的毕公在文王去世40年后受命“保厘东郊”时,季孙应已成家立业,按西周有关宗法制度,他应已采食于毕国之附属邑地。即使他随父到荥阳且食采或受封于荥阳之地,那也已经是食采于毕国之后的事。

3、固始说不能成立

固始县“侯古堆”墓出土“一枚编钟铭文:‘鄱子成周’”; 铜器铭文中有“有殷天乙唐(汤)孙宋公辔乍(作)其妹勾郚夫人季子媵簧”。 有学者认定 “勾郚夫人”即夫差夫人,

《楚相孙叔敖碑》有潘“即固始”。

《左传春秋》:定公六年(前504)“四月己丑,吴大子终累败楚舟师,获潘子臣、小惟子及大夫七人。楚国大惕,惧亡。子期又以陵师败于繁扬。令尹子西喜曰:‘乃今可为矣。’于是乎迁郢于郤”;

《史记》:楚昭王十一年“夫差伐楚,取番。楚恐而去郢徙鄀”。

于是有学者定论,“潘、番、鄱相通”,“毕公高之子季孙‘食采于潘’”,“潘姓源于固始”;也有说毕公高之子季孙的“姬姓潘国后来迁至河南省固始县。春秋时被楚国吞并,其子民也以潘为姓”。

1)“鄱子成周”之“鄱”是“潘”纯属臆断

第一、 战国前的文字上“鄱”、“番”、“潘”分明

           我们知道,金文中番写作,战国古玺和陶文中潘分别写作

“侯古堆”编钟铭文拓片和照片清楚看出,“鄱子成周”之鄱为”,它与包山二号楚墓出土的简牍(鄱)字形相同,与金文中“番”和战国古玺和陶文中“潘”有别。

湖北省荆门市十里铺镇包山二号楚墓简牍中,三个鄱字写作;同墓中,20多个番字分别写作

。也充分证明了“鄱”不是“番”或者“潘”的事实。

第二、包山二号楚墓简牍证明“鄱君”不是“番君”

包山二号楚墓简牍除鄱与的写法不同外,还清楚记载:“北与鄝昜执疆;西与鄱君执疆”、“鄱君之右司马”、“邸昜(阳)君之人番 ”。 另外:荆州的天星观1号墓出土的战国简牍记载墓主为邸阳君番胜贞或番乘贞(专家推断该墓下葬年代在公元前360-前340年间)。

“鄱君之右司马”和“邸阳君番胜贞”明显看出,“鄱君”不是“邸昜(阳)君”也不是番氏,鄱君也未必就是鄱姓。

第三、番胜贞之邸阳君其封地不在今固始

按贯例,出土简牍的邸阳君番胜贞(番乘贞)中,邸阳应是他的封地,君是他的封号,番是姓,胜贞或番乘贞是名。

资料介绍,邸阳即邸乡。邸乡之地,《水经·颍水注》:颍水“又东迳南顿县故城(北),又东南迳纲阳城北,又东迳邸乡城北,又东迳固始故城北”。

颍水发源于中岳嵩山,在淮河北;南顿故城在今河南项城县西;鲷阳城即今安徽临泉西的鲷城。对比可知:《水经·颍水注》中的固始不是现在的固始,番乘贞的封地不在现在的固始。

第四、鄱、番、潘氏是春秋至今客观存在的姓氏

查资料,与鄱有关的文物除“鄱子成周”外,还有楚封泥“鄱宫夫人玺”、春秋时期的“鄱伯”匝;包山二号楚墓简牍的中有“鄱君执疆”、“鄱君之右司马”等。

特别值得注意的是,已为学术界推定为春秋末期晋定公十五年 (公元前497年)的温县盟书,参加盟誓的有鄱朔

番氏文物,西周时的传世番器有番生簋、番菊生壶等;春秋早期到晚期的,现在的河南省信阳的长台关甘岸、吴家店、五星和潢川等地已出不少,其中仅春秋早期涉及番氏人物达14人之多。湖北省荆门市包山战国楚简中番氏人物的记载有番戌、番戌子番步、番步之弟番旨、番旨从父之弟番索,另外还有多位番氏人物的记载。

潘氏,春秋时见于《史记》的潘父、潘崇等。

现在的湖北麻城、广西宾阳和费县、湖南新邵、上海宝山、天津北辰、江西太原、福建霞浦等地都有鄱氏。番氏、潘氏也是当今确客观存在的姓氏。

上述四点足以说明,侯古堆”出土的 “鄱子成周”之“鄱”是“潘”纯属臆断。

2)《孙叔敖碑》的固始“潘国”、“潘乡”不能作信史

首先,碑文是“固始令段君梦见孙君”后“期思长 (段)光视事一纪访问国中耆年旧齿”而作,碑立于东汉延熹三年(160年),距孙叔敖死近600多年。600多年后通过“访问国中耆年旧齿”而得出来的固始“潘国”、“潘乡”说没有可信度。

其次、先秦史籍中,孙叔敖之子受封在寝丘而不是“潘国”、“潘乡”。

《列子•说符》记载:孙叔敖死,王“以美地封其子。辞而不受,请寝丘。与之,至今不失。”

《淮南子•人间训》:孙叔敖谓其子曰:吾死“王必封女,女必让肥饶之地,而受沙石之间有寝邱者”,孙叔敖死“王果封其子以肥饶之地,其子辞而不受,请有寝之丘。楚国之俗,功臣二世而爵禄,惟孙叔敖独存”。

《吕氏春秋•异宝》:“孙叔敖死,王果以美地封其子,而子辞,请寝之丘,故至今不失。”

上述先秦史籍中,孙叔敖之子受封在寝丘,据资料介绍,1958年《固始县志》(稿本)还有固始县东城门楼正方嵌一石匾,上书“古寝丘”的记载。

据此,没有任何其他资料可佐证的汉代《孙叔敖碑》孙叔敖之子受封固始“潘国”、“潘乡”说没有可信度。

再次、《孙叔敖碑》,其碑文记载明显有不符史实和不合情理之处。

一是碑文首句为“楚相孙君讳饶,字叔敖”;

正史记载孙叔敖蒍氏,名敖,字孙叔。

二是碑文称孙叔敖“生于季末,仕于灵王”。

事实上,孙叔敖大约去世于公元前593年,而楚灵王继位在公元前540年,孙叔敖去世近50年楚灵王才继位,他不可能“仕于灵王”。

三是碑文中说孙叔敖“继高阳、重黎、五举、子文之统”。

查《史记·楚世家》,“五举”应为“伍举”,伍举是康王、灵王时期的历史人物,明显孙叔敖不能继伍举之后。

四是碑文称 “固始令段君梦见孙君,则存其后……立石铭碑……临县一载”;碑阴则是“期思长光视事一纪……可立碑祀”。

按汉代万户以上为大县其长官称令,万户以下为二级县其长官称长。如果期思县就是固始县,同一时间的同一个县不可能存在其长官既称长又称令;如果固始与期思各为一个县,而碑文中说的段君讳光既是“固始令”又是“期思长”不存在可能。

 五是碑文说“叔敖本是县人也,六国时期思属楚”,碑文后是“福佑期思”人,也就是固始令立碑“福佑期思”人。

综合上述三点,固始“潘国”、“潘乡”不能作信史。

3)比楚国都城还要大的固始之古城是古潘国让人不能相信

现在被命为“番国”的固始古城,外城周长13.5公里,内城周长6.5公里。内外两城城墙墙基最宽处50米、高7米、顶宽30米不等。两城城墙底宽45—25米,高8—4米,顶宽17—13米不等。

郢城是春秋战国时期的楚国都城,其周长5.5公里,边长1.4公里,城垣高3-6米,宽15-20米,垣顶宽7-10米。

两相比较,比楚国都城还在大的固始之古城是古潘国让人不能相信。

4)“勾郚夫人”就是夫差夫人疑点多

第一、吴国先后有僚、阖庐(阖闾)、夫差三人为国君。即使“勾郚”即“勾吴”,“勾郚夫人”未必就是夫差夫人。

第二、“侯古堆”墓出土土了肩舆、鼎、垒、铜镶嵌鸟兽花纹壶、铜炉、漆雕木瑟、鼓和大量精美的玉器,其中代表吴文化因素的陪葬品多达二十余件,甚至还有一对被认定为宋公辔乍(作)给其妹勾郚夫人的“铜簋嫁品”。

试想夫差携带夫人和如此众多的器物甚至包括“铜簋嫁品”征战楚国有多大可能?

第三、《吴越春秋》记载:阖闾“立夫差为太子,使太子屯兵守楚,留止,自治宫室,立射台于安里,华池在平昌,南城宫在长乐”。

这段话的意思是:“阖闾立夫差为太子,派太子驻扎军队防御楚国。阖闾自己留下来治理宫殿房屋,在安来里建立了射台,华池在平昌,南城宫在长乐。”南宋范成大《吴郡志》的“射台、华池、南城宫…..以上悉吴王阖闾古迹”说明了这一史实;唐代 陆广微《吴地记》的“射台在吴县横山安平里”、“华池在长洲县大云乡安昌里”、“南宫城在长洲县干将乡长乐里”也左证了这一史实。

明显有关学者的夫差“取番” 在固始“自治宫室”和和该墓为夫差夫人墓的说法是没有可信度的。

5)以夫差“取番”当作“取潘”得出的潘国在固始之说不可信

第一、楚舟师潘子臣是固始人是臆断

《左传春秋》清楚记载“吴大子终累败楚舟师,获潘子臣、小惟子及大夫七人”。既然楚舟师即水师,明显现在诸书的潘子臣固始人之说只能是臆断。

第二、夫差“取番”即“取潘”是猜测

公元前504年的吴伐楚之战记载,《左传春秋》与《史记》有差异,一是时间表述不同;二是吴国统帅分别是终累、夫差名字不同但结果都是“迁郢于郤”或曰“去郢徙鄀”。

终累:杜预《春秋经传集解》注为终累“夫差兄”;唐代司马贞《索隐》说终累与夫差“谓名异而一耳”。

繁扬:王叔岷《史记斠证》卷40中说“《左》定六年《传》既称‘吴大子终累败楚舟师’,又称‘子期又以陵师败于繁扬’,‘番’与‘繁’并音‘婆’,古字通用。史公所谓‘伐番’、‘取番’,盖指繁阳之败”。

又:中国历史大辞典编纂委员会编纂上海辞书出版社,2000年03月第1版《中国历史大辞典》:“緐阳:一作繁阳或繁扬。春秋、战国楚邑。在今河南新蔡县北。《鄂君启节》铭文:自鄂往,庚緐阳。《左传》襄公四年(前569):‘楚师为陈叛故,犹太在繁阳’;定公六年(前504):‘子期又以陵师败于繁阳’,均即此”。

又:《驻马店地区交通志》:“繁阳关位于新蔡县城北15公里处的韩集……吴国太子终累在此大败楚军。”

番:《史记》的“夫差将兵伐楚,取番”,《集解》注:“番,又音婆”;《索隐》注:“番,盖鄱阳也”。《括地志》云:“饶州鄱阳县,春秋时为楚东境,秦为番县”。

两记载都无其他资料来左证。由此只能综合分析:

当夫差即终累:《左传春秋》与《史记》记载的为同一时间同一区域的同一次战争。前者时间、地点、人物清楚,即公元前504年四月十五日,终累败楚舟(水师)“获潘子臣”又败楚陵(陆)师于繁扬;后者的夫差“取番”之“番”于繁阳(繁扬)也合理。

可以推断,“获潘子臣”当在淮河或其北而不是固始。明显把两记载的“获潘子臣”和夫差“取番”定位在固始不符史实。

当夫差与终累各为一人:《左传春秋》的终累与楚水、陆师交战于繁扬,不论《史记》记载的夫差“取番”之地在固始或鄱阳或别的地方,“获潘子臣”的是终累,与夫差没有直接关系。故将夫差“取番”和终累“获潘子臣”合并得出的夫差“取番”就是“取潘”之说不可信。

6)固始沿革上没有设置过“潘国”的记载

《水经注•颍水》:颍水“又东径固始县故城北”。《水经注•决水》:决水“自县(安丰县,治所在今河南固始县东南)西北流,径蓼县故城东……世谓之史水”,

比较可知,淮河之北的今监泉县鲷城集一带曾经有过固始县,淮河之南的现固始县当在其后。

查现在的固始县沿革,《嘉靖固始县志•沿革志》载:固始县“昔黄帝受命披散山通道,南至于江乃在江北为南境,高阳氏封子庭坚与安(商城有安陂城),复分蓼(蓼音六县北八十里有蓼城冈)……帝喾创九州为扬州域,唐虞夏殷皆因之,周兴属荆州,封周公子伯龄于蒋(期思镇古蒋乡也),春秋为蓼、蒋、黄三国地,襄王四年(楚成公二十四年)楚人灭黄,三十年(楚穆公四年)灭蓼……战国属楚。庄王以其地封孙叔敖之子侨,是为寝丘(寝子朕切沈也)。楚汉间,项羽封布英为九江王都六,固始皆其地也,汉高祖五年,布灭封贲赫为期思候,始置寝、期思,两县属汝南郡。光武建武二年封臧宫为期思候,三年,改寝为固始县,封季通为候。”

《读史方舆纪要•光州•固始》:固始县“春秋时蓼国地,后灭于楚,谓之寝县。汉亦置寝县,属汝南郡,后汉初改日固始”。

以上记载表明,现在的固始没有设置过潘国的记载。

 7)西周季孙食采在固始不存在可能

《左传•桓公二年》说:“天子建国,诸侯立家,卿置侧室,大夫有贰宗,士有隶子弟,庶人、工商,各有分亲,皆有等衰”。这告诉我们,周天子以嫡长子的身份为王,众子弟为诸侯。诸侯以嫡长子继位,众子弟为大夫。大夫以嫡长子继位,众子弟为士。

《中国名物大典(下)》:“食采:古诸侯分封给卿、大夫世禄的地邑。”

由前面已知,现固始之地在西周、春秋时为蒋国、蓼国之区域,而毕国、蓼国、蒋国都是中国历史上的一个诸侯国。

毕公高受封于毕国是不争之事实。毕公高不可能把自已的儿子季孙分封在毕国700 公里之外的蓼、蒋国一带。

毕公高虽为文、武、成、康四朝老臣,但《史记• 魏世家》说“其后绝封,为庶人,或在中国,或在夷狄”。 毫无疑问绝封的也包括了季孙,因而他受封于固始只能是猜测。自然“潘姓源于固始”不可信。

8)西周季孙的后裔移固始建潘国“子民以潘为姓” 之说不能成立

前面已经说过,从西周未春秋初到战国未,潘姓族人由陕西向西向东、向南迁移,西汉初,已发展到了山东、湖南境内。在这迁徙的过程中,不排除毕公高之子季孙的后裔进入固始之地的可能。但:固始之蓼国被楚国消灭之前,公元前739年时晋国有潘父,公元前626年时楚国已有了潘崇。潘崇之后,接着又有潘尫及其子潘党;楚国消灭蓼国还是潘崇为楚“太师,掌国事”之后的事:前面的考证表明,固始根本不存在古潘国。由此,毕公高之子季孙的后裔移固始建潘国和固始潘国“被楚国吞并,其子民也以潘为姓”之说都不能成立。

六、余后思考

1、关于潘氏的起源

潘氏起源的诸说中,《潜夫论•五德志》的潘“姬姓也”是现见到的潘氏起源的最早记载,又有唐代潘氏人物墓志铭和宋代官修《覆宋本重修广韵 》等左证,也符合西周宗法制,毕公高之子季孙采食于毕国(今陕西省长安、咸阳一带)可信度高。

如果湖北天星观1号墓的番氏“祷番先”、“祷卓公”、“祷惠公”和包山二号楚墓的楚王室“祷楚先、老僮、祝融、鬻酓(熊)”早出土,让人们知道并非所有的楚贵族都姓“芈”,也许就不会有潘氏,芈姓”和晋潘父“恐自楚往也”的说法。

如果汉代不设置潘县,也许就没有今延庆东北的古潘都、今河北怀来县的古潘邑、“兢“的子孙世居潘县,自然就不会有潘氏起源于延庆东北、怀来县、古潘县的说法。

2、对待家谱既不能因差错而全盘否定,也不能唯谱即是

潘氏芈姓、炎帝、姬姓说都将潘安列为了本支的名人中。客观事实表明,祖先只能一个不可兼容。

宋代后民间编撰家谱风气盛行。但因交通不便、信息不灵、资料缺乏、宗族往来少,加上唐代之前家谱有“别选举,定婚姻,明贵贱”的社会政治功能,在这样的大环境下,难免一些族谱会有凭传说或感觉编谱的现象。由此,对待家谱,既不能因其中有疑点和差错而全盘否定,也不能因家谱记载而唯谱即是。

3、姓氏潘与地名潘未必存在必然的因果关系

不容否定,很多带“潘”字的古地名因潘氏有其名,但姓氏潘与地名潘不一定存在必然的因果关系。如:广东省的古潘州以“晋道士潘茂名为称”,唐时的潘原县是天宝元年(742年)“以县东有潘口谷为名”。

因此,在讨论潘氏起源时,应该正确对待姓氏潘与地名潘的关系,不可将带有“潘”字的地名与潘氏混淆,或者将古地名之潘附会为姓氏的潘。

  4、在尚未得到实证支持的情况下,不应以番、鄱、潘相通去解释历史上的番、鄱、潘氏关系

地名作为表称地点的文化符号,包藏了诸多的历史文化信息。虽古代文献中潘、鄱、番等通用,但元代翰林学士元明善的《汉番君庙碑》不可能说成是《汉潘君庙碑》,明代巩珍所的《西洋番国志》不会说成《西洋潘国志》。

因而,在尚未得到实证支持的情况下,以番、鄱、潘相通去解释历史上潘、鄱、番关系都是不可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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